陣地戰——關于中華文明復興的葛蘭西式剖析(四)
四、陣地戰:理論
作者私密空間:康曉光
來源:作者授權 儒家網 發布
原載于康曉光等著《陣地戰——關于中華文明復興的葛蘭西式剖析》,社會科學文獻出書社二〇一〇年出書。
時間:孔子二五六六年歲次乙未十仲春十九日己酉
耶穌2016年1月28日
要進一個步驟剖析社會化,剖析其文明和政治效能,剖析其背后的行動者和反對勢力,剖析其緣起、動力和演共享空間變機制,就要超出社會化理論。
就其實質而言,社會化就是確立符合法規性、灌輸意識形態、爭奪文明領導權的過程,是以有需要引進符合法規性理論、意識形態理論和文明領導權理論。
葛蘭西樹立的文明領導權理論,提出了“完全國家”、“統治”、“領導”、“政治社會”、“市平易近社會”、“文明領導權”、“知識分子”、“歷史集團”、“陣地戰”等一系列概念,借助這些概念我們可以把“社會化”、“文明”、“政治”、“社會氣力”、“階共享會議室級好處”有用地聯系起來,從而為深刻、周全地輿解社會化供給了最無力的瑜伽場地理論東交流西。通過拓展文明領導權概念的應用范圍,國際政治經濟學中“新葛蘭西主義”還為我們懂得全球范圍小樹屋的文明爭奪戰供給了理論東西。
外鄉文明復興的終極目標是重建社會的價值觀和行為規范。“文明復興”既有社會化的凡是屬性,又有分歧舞蹈教室于普通的社會化的特征。這瑜伽教室個“特征”就是“重建”!“重建”意味著要用“新的”代替“舊的”。所以,用葛蘭西的經典術語來說,外鄉文明社會化的實質就是外鄉文明在市平易近社會中進行“陣地戰”,其目標就是爭奪“文明領導權家教”。
本節為進一個步驟剖析社會化供給理論準備。
1、符合法規性
韋伯指出,“任何一種人類社會的復雜形態都面臨一個符合法規性的問題,即次序能否和為什么應該獲得其成員的忠誠的問題。而在現代社會,這個問題變得更為凸起也更為廣泛。”[1]“一切經驗表白,沒有任何一種統治自愿地滿足于僅僅以物質的動機或許僅僅以情緒的動機,或許僅僅以價值符合感性的動機,作為其繼續存在的機會。勿寧說,任何統治都企圖喚起并維持對它的‘符合法規性’的崇奉。”[2]《布萊克維爾政治學百科全書》指出,“一種純粹強制情勢的統治,將不會煞費苦心腸宣傳其符合法規性,……可是,這種統治情勢是一種無限的情況,在實踐中絕無僅有。現存的各種‘非純粹’舞蹈場地的強制統治情勢,能夠都要以符合法規性為基礎,或遲早要獲得符合法規性。”[3]
哈貝馬斯認為,一種軌制要贏得人們的承認,即獲得符合法規性,需求借助哲學、倫理學、宗教對該軌制的正確性和公道性作出論證。一個政治次序掉往符合法規性意教學味著掉往被統治者的忠誠。這即是符合法規性危機。符合法規性危機將帶來國家和社會基礎結構的變化。[4]
李普塞特強調,政治穩定既取決于政治次序的“符合法規性”,也取決于其“有用性”。他認為,“政治系統的符合法規性”是指政治系統使人們產生和堅持現存政治軌制是該社會的最適宜軌制之崇奉的才能。任何政體都需求給本身披上符合法規性的外套。一個國家中,年夜多數居平易近和有勢力的集團(如年夜企業或武裝氣力等等)對政治系統會有必定的效能性請求,所謂“政治系統的有用性”是指政治系統滿足這類效能性請求的水平。李普塞特指出,“有用性”是東西性的,而“符合法規性”是評價性的。[5]可以把李普塞特的“有用性”分化為“積極的有用性”和“消極的有用性”,前者指“當局的政績”,后者指“當局鎮壓對抗的才能”。在做了這種分化之后,就可以把亨廷頓所謂的“政績符合法規性”[6]歸進“有用性”,并消除在“符合法規性”范疇之外。
雖然任何當局的有用統治都離不開符合法規性的支撐,可是分歧的當局具有分歧的符合法規性。當代世界各國當局的符合法規性基礎差異極年夜,一些交流第三世界國家的當局把符合法規性樹立在“傳統”或“神意”的基礎上,另一些第三世界國家的當局則把符合法規性樹立在經濟或社會發展“業績”之上,社會主義國家的當局把符合法共享空間規性樹立在“歷史唯物主義理論”的基礎上,而資本主義國家的當局則把本身的符合法規性樹立在“國民主權學交流說”的基礎上。當然任何一個當局都不會單純依賴一種符合法規性基礎,而是把本身的符合法規性同時樹立在多種符合法規性基礎之上,只不過分歧的當局對分歧的符合法規性基礎講座場地的依賴水平分歧罷了。
2、意識形態
與“符合法規性”親密相關的是“意識形態”。在《意識形態引論》一書中,伊格爾頓歸納出有關意識形態的六種風行定義:“(1)一個社會的崇奉和價值;(2)特定集團或階級的‘世界觀’;(3)一集團從其他集團謀取好處的符合法規化東西;(4)把國民統一在一個統治強權下的方式;(5)維護統治集團的欺騙性話語:(6)由社會本身繁殖出來的虛假性或欺騙性崇奉。”[7]“意識形態在現代社會中仍然具有極其主要的社會效能。僅就意識形態的社會-政治效能而言,意識形態是連接講座場地理論與實踐、觀念與行動的橋梁,任何理論要想具有實踐性,任何觀念要想具有行動行,都必須經過意識形態的‘翻譯’和‘催化’。”[8]
馬克思主義的“階級剖析法”,關注“符合法規性”和“意識形態”背后的物質氣力和階級好處。在《序文》中,馬克思經典地表述了“經濟基礎/上層建筑模子”——社會的基礎是物質生產方法,它決定了上層建筑,包含政治和意識形態。這一模子樹立了經濟、政治、意識形態(文明)之間的無力聯系。[9]
在《德意志意識形態》中,馬克思寫道:“統治階級的思惟在每一時代都是占統治位置的思惟。這就是說,一個階級是社會上占統治位置的‘物質’氣力,同時也是社會上占統治位置的‘精力’氣力。安排著物質生產資料的階級,同時也安排著精力生產的資料,是以,那些沒有精力生產資料的人的思惟,普通地是受統治階級安排的……構成統治階級的各個個人……作為思維著的人,作為思惟的生產者而進行統治,他們調節著本身時代的思惟的生產和分派;而這就意味著他們的思惟是一個時代的占統治位置的思惟。小樹屋”[10]
在這段話中,馬克思傳達了多重含義:(個人空間1)一個社會的占統治位置的思惟是統治階級的思惟。(2)這些思惟是由統治階級或他們的知識分子生產和傳播的。(3)它安排著統治階級之外的階級的意識和行動。其他階級無論擁有別的心機想,或許本身宣稱信仰別的什么思惟,但統治階級的思惟才是占統治位置的思惟,雖然它不是傳播中的獨一思惟。(4)這種意識形態概念,強調了階級斗爭的感化。
馬克思的表述實際上暗示了,瑜伽教室被統治階級假如想要勝利地對抗統治階級,它就必須私密空間樹立本身的思惟,并構成本身的生產和傳播思惟的手腕,以便有用地與統治階級的思惟作斗爭。[11]葛蘭西對馬克思主義的發展恰是從這里起步的。
3、葛蘭西的文明霸權理論
在葛蘭西之前,克羅齊討論過“文明領導權”問題,列寧討論過“政治領導權”問題。葛蘭西繼往開來,提出了馬克思主義的文明領導權理論。后來興起的法蘭克福學派和伯明翰學派都可以看作是葛蘭西思惟的繼承者。
完全國家
黑格爾提出了“國家與市平易近社會”二元模子。[12]馬克思年夜體上接收了黑格爾的這種劃分方式,即認為國家與市平易近社會是分離的。葛蘭西發展了馬克思主義的國家概念,把市平易近社會納進國家范疇,提出了“完全國家”概念。
葛蘭西認為,“完全國家”不僅包含普通意義上的“狹義國家”,即“政治社會”,還包含“市平易近社會”。統治階級在政治社會中實行“統治”——強制性安排,權力行使機關為軍隊、差人、法院、行政部門等等;在市平易近社會中實行“領導”——通過品德與知識的領導,即符合法規化權威,權力行使機關為教會、學校、工會等等。葛蘭西指出,“可以確定兩個上層建筑‘層面’:一個可稱作‘市私密空間平易近社會’,即凡是稱作‘私家的’組織的總和,舞蹈教室另一個是‘政治社會’或‘國家’。這兩個階層一方面相當于統治集團通過社會行使的‘霸權’職能,另一方面相當于通過國家和‘司法’所行使的‘直接統治’或管轄職能。這些職能都是有組織的、彼此關聯的。知識分子即是統治集團的‘代表人’,所行使的是社會霸權和政治統治的下級職能。”[13]
在葛蘭西看來,國家是統治階級賴以維護其統治,并贏得被統治者積極支撐的那一套實踐和理論活動。“國家 = 市平易近社會 + 政治社會,即強制氣力保證的霸權。”[14]完全的國家是用鎮壓之盾強化了的領會議室出租導權。
文明領導權
“領導”,更確切地說是“文明領導權”,意味著合適統治階級好處的、由其創建和宣揚的一套價值觀、品德規范、社會理論、行為規范,獲得了從屬階級的贊同、認可。這意味著,統治次序獲得了符合法規性,或許說,統治階級樹立了有用的意識形態。葛蘭西的文明概念年夜體上指“知識和品德”,相應地,他所說的“文明領導權”是指“知識和品德的領導權”。
“一個社會集團的霸權位置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即‘統治’和‘智識與品德的領導權’”。社會集團“統治”的是那些它往往會“肅清”或許要以武力來禮服的敵對集團,而它“領導”的是類似的和與之結盟的集團。“一個社會集團能夠也必須在贏得政權之前開始行使‘領導權’(這就是贏得政權的重要條件之一);當它行使政權的時候就最終成了統治者,但它即便是緊緊地把握住了政權,也必須繼續以往的‘領導’。”[15]
葛蘭西進一個步驟指出,樹立文明霸權的場所是市平易近社會。霸權通過市平易近社會的各種機構覆蓋了文明生產和消費的各個領域。這些機構包含家庭、學校、教會、平易近間組織、工會、年夜眾傳媒、社會運動等等。“市平易近社會是葛蘭西把文明和意識形態的位置放到社會中往的途徑,而霸權則是他試圖懂得它們若何起感化的途徑。”[16]
陣地戰
作為討論無產階級反動戰略的東西,葛蘭西提出了“運動戰”和“陣地戰”概念。
運動戰是指以敏捷地、決定性地取勝為目標,對敵人進行疾速的、正面的和直接的攻擊。這類似于政治上的起義行動。陣地戰是以奪取文明霸權為目標的斗爭,它比運動戰更耐久、更復雜、更艱巨、更波折。葛蘭西認為,在成熟的資本主義社會里,無產階級反動的重要任務是開展陣地戰,在市平易近社會中與資產階級爭奪文明領導權,一個接一個地霸佔市平易近社會的陣地(如學校、教會、工會、媒體等等)。“在政治方面,實行各個擊破的‘陣地戰’具有最后的決定意義。換句話說,在政治中,只要一個個地奪取陣地,這些陣地雖非決定性的,卻足以使國家無法充足動員其所有的領導手腕,只要到那時運動戰才幹見效。”[17]
“至多在最先進的國家,……這些國家的‘市平易近社會’已經演變為加倍復雜的結構,可以抵御直接經濟原因(如危機、蕭條等等)‘進侵’的災難性后果。市平易近社會的上層建筑就像現代戰爭的塹壕配系。在戰爭中,激烈的炮火有時看似可以破壞敵人的所有的防御體系,其實不過損壞了它們的內部防御工事;而到進軍和出擊的時刻,才發覺本身面臨依然有用的防御工事。”[18]所以,葛蘭西主張,在贏得陣地戰之前,不應該聚會場地發動運動戰。
“陣地戰不僅僅由壕溝組成,還包含部隊陣地后方所有的領土上的組織體系和工業體系。”[19]陣地戰也是一種周全戰爭,這種周全性既包含文明領域的斗爭,也包含政治和經濟領域的斗爭。
樹立霸權過程中的較量與買賣
葛蘭西指出,霸權的樹立不是一帆風順的,既有強者的灌輸,也有弱者的抵禦。這是一個安排和對抗并存的領域,是一個斗爭的場所,是一個不斷變動的斗爭的過程。
主體階級,通過樹立文明領導權,組建起一個以本身為中間的“歷史集團”。這個“歷史集團”擁有本身的“集體意志”,即由主體階級樹立的、體現主體階級焦點好處的、反應了從屬階級某些好處的文明、知識、品德體系。
霸權不是通過強制而是通過獲得積極的贊同確教學立的。安排者為了獲得被安排者的贊同,必須與被安排者進行談判、協商,并且做出適當的讓步、妥協。較量的結果往往是,安排者把一些被安排者的文明成分吸納到本身的文明之中。其實,經過這種較量,各個階級的“亞文明”中都會分歧水平地接收了其他階級的亞舞蹈教室文明的成分。
在平易近族國家時代,歷史集團必定是一個帶有平易近族主義顏色的國平易近聯合體。只要這樣,平易近族國家才幹獲得強固的基礎。只要光禿禿的壓迫和教學場地剝奪,主導階級無法獲得從屬階級的認同和發自內心腸支撐,因此也就是無法樹立一個強固的平易近族國家。
【參考文獻】
[1] [英]戴維·米勒、韋農·波格丹諾,《布萊克會議室出租維爾政治學百科全書》,中國政法年夜學出書社,1992年,第408頁。
[2] [德]馬克斯·韋伯,《經濟與社會》(上卷),商務印書館,1997年,第239頁。
[3] [英]戴維·米勒、韋農·波格丹諾,《布萊克維爾政治學百科全書》,中國政法年夜學出書社,1992年,第410頁。
[4] 潘小娟、張辰龍 主編,《當代東方政治學新詞典》,吉林國民出書社,2001年,第149頁。
[5] [美]西摩·馬丁·李普塞特,《政治人——政治的社會基礎》,上海國民出書社,1997年,第55頁。
[6] [美]塞繆爾·亨廷頓,《第三波——20世紀后期平易近主化海潮》,上海三聯書店,1998年,第59頁。
[7] 引自:季廣茂,《意識形態》,廣西師范年夜學出書社,1對1教學2005年,第10頁。
[8] 季廣茂,《意識形態》,第3~4頁。
[9] 《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二卷),國民出書社,1972年,第82~83頁。
[10] 轉引自:[英]多米尼克·斯特里納蒂,《淺顯文明理論導論》,商務印書館,2003年,第146~147頁。
[11] 《淺顯文明理論導論》,第147頁。
[12] [德] 黑格爾,《法哲學道理》,商務印書館,1996年。
[13] 葛蘭西,第7頁。
[14] 葛蘭西,第218頁。
[15] 葛蘭西,《獄中札記》,第38頁。
[16] 《淺顯文明理論導論》,第187頁。
[17] 李鵬程 編,《葛蘭西文選》,國民出書社,2008年,第181頁。
[18] 葛蘭西,《獄中札記》,第191頁。
[19] 葛蘭西,《獄中札記》,第190頁。
責任編輯:葛燦